膠卷保存修復人員
撰文:蘇蔚婧
電影膠卷發明於十九世紀末,是記錄與傳播活動影像的載體。
膠卷以片寬區分有8mm、16mm、35mm、70mm等規格;以片基材料主要分為硝酸片(cellulose nitrate)、醋酸片(cellulose acetate)與聚酯片(polyester);依用途則分為(一)攝影用底片(Camera Films):包含負片(negative)與反轉片(reversal film)(二)沖印廠用電影片(Laboratory Films):包含中間正片(interpositive)、中間負片(internegative)、聲底片與字幕片(三)拷貝片(Print Films):膠卷保存修復人員指將膠卷自原本存放場域轉移至典藏機構的相關工作者,含前期蒐片、盤點與整飭等,他們的工作即是使膠卷獲得妥善的保管、維護與修復,並典藏於合適環境,避免膠卷受損、變質、劣化,使膠卷記錄的內容留存下來,是日後提供應用服務與數位化的重要基礎。
首先由蒐片人員啓動蒐藏評估,至原先存放電影膠卷的現場進行訪視,記錄相關資料、背景、內容、數量、物品狀況等,據此規劃包裝、運送方式,將膠卷盤點轉移至典藏單位。
進入典藏單位後一般會歷經「登記→整飭→典藏」三階段流程。第一階段「入庫登記」是記錄所有文物入庫時間、捐贈來源,再將膠卷交給相關部門進行整飭,非膠卷類的文物如錄影帶、放映紀錄表或電影海報等則移交其他單位,如同物流業的收發步驟;第二階段「入庫整飭」則逐一登錄基本欄位,包括檢視狀況、丈量尺寸、數量、材質規格、膠卷內容描述與相關資訊,並統一規格重新包裝;第三階段「入藏整飭」則針對上一階段的檢視結果對膠卷進行清潔與物理性修復,老膠卷常見的狀況包含齒孔破損、畫面撕裂、發霉與醋酸症等,需仰賴具有專業知識的修復人員在適當環境進行修復,並更換片盒與無酸保存材,最後將膠卷典藏於合適環境。
膠卷保存修復需要大量勞力與時間,雖然活動影像的載體已從膠卷轉移到數位,但膠卷實體較數位檔案更能抵抗資訊科技軟硬體快速變化而消失或無法讀取的風險,更適於長期保存。因此,國際電影資料館聯盟(FIAF)在2008年提出“Don’t Throw Film Away”(不要丟棄影片),膠卷保存修復人員的工作正是此項呼籲的具體實踐。
參考資料:
孫如杰(2016)。〈電影片基礎狀況檢查與維護作業指引〉。國家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