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電影 Home Movie
家庭電影,望文生義即是「家裡的某個人為家人拍攝的影像」,它在電影問世時就出現了,像是盧米埃兄弟的《嬰兒午餐》,或台灣攝影藝術家鄧南光的一系列家庭影片。而家庭電影成為一種普及創作,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攝影機的普及化,約莫自六零年代以來,具備輕巧、機動性的小型攝影機問世,如早期使用超8或16mm的手持式膠捲攝影機如Bolex,以及後來的Hi8 DV攝影機,時至今日,人們更習慣使用數位相機或智慧手機來拍攝影片。
家庭電影是要拍下生活中重要的片刻,如慶生、婚禮或是家庭旅行,基本上是傾向直覺的無意識創作,影像經常是晃動、有著粗糙顆粒的質感,而家庭電影的業餘及親切性,也引援至劇情片、實驗片或藝術電影的創作,如文.溫德斯的《巴黎,德州》、香妲.艾克曼的《非家庭電影》,瓊納斯.米開斯《Walden》、《365天計畫》,而米開斯的創作,由於顯著的作者美學標記使其自家庭電影中獨立出來,被評論者稱其為日記電影(The Diary Film),也將狂亂剪接、不穩定卻充滿個人信息的影像創作風格,帶進了美國地下電影運動。